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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补证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-02-07

不动产权证书/记证明遗失补证公告

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
申请人 李运红 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 运河区朝阳路储运公司宿舍楼4-60120190023858号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作废,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15个工作日内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,我中心将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(不动产登记证明)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

 

 



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-02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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