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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办理时限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2-06-01


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关于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办理时限的公告

 

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全面打造“高效、快捷、便民“的服务型窗口,现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公告如下:

一、即时办结类不动产登记业务

(一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;

(二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;

(三)抵押权注销登记;

(四)异议登记;

(五)查(解)封登记。

二、1个工作日办结类不动产登记业务

(一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;

(二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;

(三)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;

(四)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;

(五)个人房屋非公证继承登记;

(六)抵押登记;

(七)预告登记;

(八)变更登记;

(九)更正登记;

(十)遗失补证、换证登记。

三、3个工作日办结类不动产登记业务

(一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;

(二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。

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以资料齐全,受理完成开始计时,以审核登簿完成为结束,不含历史遗留问题或特殊情况的登记业务及批量申请的登记业务。需补充申请材料或需公告、声明的,补充材料和公告、声明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 

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2年6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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